• 辽宁抚顺科技赋能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

    在辽东山区农业供给侧改革进程中,抚顺市通过科技创新破解产业发展瓶颈,成为全省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的典范。当地依托科研机构技术支撑,构建"科研+推广+基地"模式,在品种改良、栽培技术升级、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取得突破,有效带动区域招商引资和农民增收。 一、突破"南菇北移"技术壁垒 针对传统香菇产业面临的菌种退化、栽培效率低下等问题,抚顺市联合科研机构开展专项攻关。通过采集长白山野生菌株培育出适应北方气候的新品种,研发覆土种植、立体栽培等创新技术,使单产效益提升300%。同步开发的农林废弃物菌棒制作技术,既降低生产成本又缓解生态压力。 二、构建三级推广服务体系 建立"市级专家团队+县级技术骨干+村级示范户"的推广网络,在8个乡镇建设25个核心示范基地。创新科技共建机制,选派专家驻点服务,累计开展技术培训5000人次。村级服务平台建设覆盖130个行政村,推动新技术应用面积达1.69万亩。 三、推动产业融合增值 引导农户发展精品化种植,培育出裂纹香菇等高端品种,单价提升40%。在永陵镇等区域试点"种植+加工+旅游"模式,开发林下种植、观光采摘等新业态,部分合作社实现亩产值超2万元。与73家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,开发即食菌菇、药用菌粉等深加工产品。 四、强化可持续发展能力 建成东北地区最大的食药用菌种质资源库,保存野生及栽培菌株2000余份。开展羊肚菌等珍稀品种人工驯化研究,制定省级技术标准12项。通过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,形成从菌种研发到终端销售的全链条服务体系,为区域特色农业发展提供持续科技支撑。

    2025-09-01

  • 【抚顺县招商】辽宁抚顺县:以龙头企业为引领 打造城郊特色食用菌产业

    辽宁抚顺县立足城郊型特色农业发展定位,紧盯市民“米袋子”“菜篮子”“果盘子”等物质需求及休闲养生体验等精神需求,依托龙头企业强化招商引资,着力做大做强以单片黑木耳为主的食用菌产业,推动产业向规模化、标准化、产业化方向迈进,为区域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。 一、龙头企业引领,夯实产业发展基础。抚顺县聚焦食用菌产业优势,通过招商引资引入“三友”等龙头企业,发挥其技术、资金和市场优势,带动产业升级。2021年,龙头企业在当地投资建设现代化菌包生产车间,采用智能化设备控制温度、湿度,实现菌包生产标准化,从源头保障食用菌品质。2023年,依托龙头企业技术支撑,抚顺县单片黑木耳种植全面推行标准化流程,涵盖菌种选育、培养基配置、出耳管理等环节,种植效率和产品质量显著提升,带动周边乡镇形成连片种植区域。 二、延伸产业链条,提升产品市场价值。围绕市民对优质农产品的需求,抚顺县推动食用菌产业从单一种植向深加工延伸。2022年,龙头企业建成黑木耳深加工生产线,开发即食木耳、木耳脆片、木耳保健品等系列产品,满足不同消费场景需求。同时,企业加强品牌建设,注册区域特色农产品商标,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拓展市场,产品不仅进入本地商超,还销往周边城市,成为市民“菜篮子”里的常见食材。2024年,抚顺县进一步整合加工、包装、物流资源,构建“种植+加工+销售”全产业链体系,有效提升了食用菌产业的附加值和抗风险能力。 三、融合农旅元素,拓展产业多元功能。立足城郊区位优势,抚顺县将食用菌产业与休闲养生、农事体验等精神需求结合,打造农旅融合新业态。2023年,依托规模化食用菌生产基地,当地建设菌菇主题观光园,设置采摘区、科普展示区和体验区,市民可亲手参与木耳采摘、菌包制作等活动,近距离感受现代农业魅力。2024年,园区推出“菌菇养生文化节”,结合健康饮食讲座、菌菇美食体验等活动,吸引众多市民前来休闲消费,实现了农业生产与休闲服务的有机融合,为产业发展开辟新路径。 四、强化政策保障,优化产业发展环境。为支持食用菌产业持续发展,抚顺县出台专项扶持政策,在土地流转、基础设施建设、技术培训等方面提供保障。2022年,当地设立食用菌产业发展资金,对龙头企业和种植户给予补贴,鼓励扩大种植规模、引进先进技术。2023年,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完善生产基地周边水、电、路等基础设施,保障产业发展要素供给。同时,定期组织技术专家开展种植培训,帮助农户掌握标准化种植技术,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。通过政策引导和服务保障,抚顺县逐步形成龙头引领、农户参与、多方协同的产业发展格局,为城郊型特色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。

    2025-07-29

有想补充的信息?点我投稿

招商中心
400-162-2002
  • 联系我们
  • 企业入驻
免费获取政策汇编

立即获取

投稿提示

关闭

1.产业园区网现征集招商资讯、经典招商方案、政策解读、产业经济分析等稿件。欢迎全国招商机构、专家学者等投稿。企业软文等敬请绕行。

2. 作品字数请保持在 1000~2000 字之间,以纯文本形式提交。

3.我们将按照先后顺序,在投稿后的 24 小时内对作品按规定标准进行审阅。

4.我们将按照各栏目标准对稿件进行取舍、修改与编辑,必要时核实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。

5.已采用稿件发布时,将注明来稿单位和作者,同时邮件反馈原作者详情及链接。

我已阅读并同意《投稿须知》

确认

一、产业园区网投稿信息内容规范

1.1“产业园区网”致力于不断加强自身信息安全管理能力,提高信息发布自律性,切实履行社会责任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尊重公民合法权益,尊重社会公序良俗。

1.2您制作、发布、传播的内容应自觉遵守宪法、法律、行政法规,遵守公共秩序,尊重社会公德,社会主义制度,国家利益、公民合法权益,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要求。您同意并承诺不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的内容:

1)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
2)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的;

3)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、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

4)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
5)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;

6)宣扬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
7)煽动地域歧视、地域仇恨的;

8)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迷信的;

9)编造、散布谣言、虚假信息,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、破坏社会稳定的;

10)散布、传播暴力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;未获他人允许,偷拍、偷录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;

11)包含恐怖、暴力血腥、高危险性、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内容的;

12)危害网络安全、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;

13)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
14)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、威胁,实施人肉搜索的;

15)涉及他人隐私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;

16)散布污言秽语,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;

17)侵犯他人隐私权、名誉权、肖像权、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内容的;

18)散布商业广告,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、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;

19)提交、发布虚假信息,或冒充、利用他人名义的;

20)其他违反法律法规、政策及公序良俗、干扰“产业园区网”正常运营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其他信息。

二、违约责任

2.1针对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的行为,“产业园区网”有权单方采取预先警示、拒绝发布、立即停止传输信息、删除文章等措施。“产业园区网”将对有关处理结果进行公告。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、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保存有关记录,并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调查。

2.2因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规定,引起第三方投诉或诉讼索赔的,您应当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。因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“产业园区网”及其关联“产业园区网”、控制“产业园区网”向任何第三方赔偿或遭受国家机关处罚的,应足额赔偿“产业园区网”及其关联“产业园区网”、控制“产业园区网”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。

2.3“产业园区网”尊重并保护法人、自然人的知识产权、名誉权、姓名权、隐私权等合法权益。您保证,在使用“产业园区网”相关服务时上传的文字、图片、视频、音频、链接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、名誉权、姓名权、隐私权等权利及合法权益。否则,“产业园区网”有权在收到权利方或者相关方通知的情况下移除该涉嫌侵权内容。针对第三方提出的全部权利主张,由您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;如因侵权行为导致“产业园区网”及其关联“产业园区网”、控制“产业园区网”遭受损失的(包括经济、商誉等损失),还应足额赔偿“产业园区网”及其关联“产业园区网”、控制“产业园区网”遭受的全部损失。

投资咨询热线
400-162-2002
  • 招商引资政策
  • 工业用地招商
  • 租购厂房仓库